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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2:11 阅读:

 

双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推动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吉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整体部署和要求,长春市关于“国培(20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以培促学,以培促用,切实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线上学习测评与线下实践应用测评相结合、培训机构评价与学校评价相结合,坚持实践应用评价为主导,强化学用结合。
  二、 培训内容及测评方式
第四条 组织优秀教研员、教师参加由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组织的培训管理者、培训者培训学习;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测评结果定时公布。
第五条  提倡校本培训,建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能力、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能力、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第六条 各校根据培训的实际需要,调动本校优质资源,安排学员集中学习的场所,并提供必要的网络技术条件和多媒体设备,保障学员学习的顺利进行。
  三、培训实施路径
第七条 根据省、市培训计划,组织全区教师登录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遵照吉林省项目办考评细则要求,做好课程(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学习、研修活动(线上、线下)以及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测评工作,严格要求区管理要做好校本研修活动督促与考评工作。
第八条 培训测评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共同完成。教师进修学校会同中小学校组织教师完成线上课程学习、线下实践应用等培训任务,进修学校负责对学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将参培教师培训测评成绩等相关数据提交审核后,将培训测评结果提交到省级培训管理系统,同时推荐优秀的生成性教学资源和研修成果,确保测评工作实效。
第九条 以校或学区为单位校本研修活动计划;并且开展研修方案策划评比活动,并积累活动过程数字材料(活动过程录像、活动过程图片、活动报告、活动成果(课件、微课、课例、数字故事等)。
第十条   中小学校组织实施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将校本研修与区域性培训对接,实现学用结合。会同培训机构,做好教师训前诊断测评,组织教师线下实践应用;重点做好校本研修及返岗应用评价,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为教师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每个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体现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专业发展的能力水平。注重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采取现场评课、分析案例、提供应用成果,或教师对常态课例进行互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各参训单位的校长是本校研修组织督促主体,完善项目组织体系,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全体教师的日常研修落实到实处。
  四、激励机制与保障
第十二条 校本研修推动机制
抓经验、树典型,为配合央馆项目需要,我们将在参与本次项目培训的学校中,推选出校本研修项目基地校,项目结束后,双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对项目基地校组织评比,颁发奖牌。
第十三条 整合培训项目,提高培训实效
为了减轻学员的学习负担,提高培训实效性,根据市里制定了相关的文件,今年参加能力提升项目的学员可以免修长春市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学分相抵政策。
第十四条将“能力提升项目”合格证纳入未来教师资格认证和骨干教师认定的基础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  区教师进修学校应根据我区培训工作实际,明确需求、完善方案,切实做好培训平台与省级培训管理系统的对接,确保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丰富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教学案例资源,完善网络研修平台功能,做好教师线上学习测评;会同中小学校,做好教师线下实践、校本研修跟踪指导。
 
 
 
 
 
 
                                              双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10月23日